中电标服分[2015]6号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的应用推广,提高信息技术服务能力,保证信息技术服务质量。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依据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制定了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予以发布,即日起施行。
附: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